专利申请,是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以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换取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的制度。通过授予专利权给予发明创造以法律保护,能够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创新。但是,专利申请前技术方案保护工作的好坏,往往决定着专利的稳定与否。
近日,苏州某专利权人(以下简称“请求人”)向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投诉高新区某家具店(以下简称“被请求人”)侵犯其4项家具外观设计专利,并现场提交了侵权证据材料。
随即,保护中心成立合议组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于当日前往被请求人处送达材料,同时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
合议组组织双方进行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被请求人提供的公证文书中的证据材料(请求人发布的抖音视频作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以及微信个人聊天记录)能否作为现有设计抗辩的依据。
口头审理结束之后,被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涉案4个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专利无效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依据被请求人提交的公正文书(口头审理中提交)以及部分补充的证据,于2020年6月10日宣告4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最终,4个案件以请求人主动申请撤案而结案。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本案中4个家具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人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通过网络(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及微信个人聊天记录)的形式对外发布专利产品信息,能够明显看出用户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销售或者推广产品,符合产品销售广告的性质特征。“据此,可以认定产品从发布之日起就处于对社会公众公开的状态。因此,最终导致其4项外观设计专利丧失新颖性,并最终被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辛勤付出而申请的专利,最终竟因设计者自己的提前公开而被宣告无效,可谓“功亏一篑”。据悉,本案不仅是现有设计抗辩成功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当前网络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网络侵权证据收集与认定的参考案例,对专利权人在今后专利申请与维权方面具有很好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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