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建阳市工商局城区工商所近日依法对30多家“沙县小吃”店进行调查,发现10余家店未经沙县小吃商标所有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授权,擅自悬挂标有“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字样和图形的门牌。
执法人员对这些小吃店进行了集中清理。
近年来,沙县小吃已经形成一种品牌效应,以小吃品种繁多和经济实惠著称,遍布全国十几个省市。为了更好管理及巩固沙县小吃的品牌形象,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之初便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沙县小吃服务商标,又于2005年申请注册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集体商标。
执法人员在对现场进行取证,并与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提供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对比后确认,这10余家店在经营场所悬挂的店招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注册商标,构成了侵权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责令这些小吃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分别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甘雅雯